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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渤新管办字[2018]19号

日期:2018-05-23    来源:系统    编辑:庞灵玉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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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现将《“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3


 “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

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和市委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安排部署,按照新区党工委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际,在全区开展“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为推动工作扎实有效落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在全区组织开展“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深入对照检查,深化标本兼治,强化担当负责,集中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忠诚担当、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建设“沿海强区、壮美港城”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既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回头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明确问题整改的时限,标准和具体责任人,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坚持分类施策。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对已经取得成果的事项和基本到位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反比回潮;对能够当即整改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持续用力;对新发现的问题,要从重处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坚持依法处理。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为准绳,根据“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以及监督执纪宽松软的,依据问责条例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主要任务

2017年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等问题。一是要针对以往清理发现的问题,认真查看整改是否到位、追责是否落实、制度建设是否有效管用,重点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要针对发现的清理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进行分类处置,明晰整改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三是对整改处理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的,追责问责。四是推动分管领域开展制度清理,真正建立起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一)政事不分问题

1.对政事不分,偏离机构编制“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目标,将行政职责转移到事业单位,机关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责交叉重叠进行清理。(牵头单位: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

2.对行政机关违规指定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审批涉及的项目评估、业务咨询、检验检测等事项进行清理。(牵头单位: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责任单位: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局、质监局、环境保护局、安监局、国土分局等)

3.对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违规抽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建临时机构办理进行清理。(牵头单位: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责任单位: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国土分局、工商局、公安分局等)

(二)政企(事企)不分问题

1.对政企(事企)不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兼职问题进行清理。(牵头单位: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责任单位: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工商局、国资办等)

2.对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牵头单位: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新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工商局、国资办)

3.事业单位对其所属企业投资收益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牵头单位: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新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工商局、国资办等)

(三)政会不分问题

1.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对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属于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不按照期限进行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违规使用机关事业编制的问题进行清理。(牵头单位: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村乡(民政局)、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

2. 属于脱钩范围的使用事业编制的行业协会商会,未核销事业编制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将事业编制交由行业协会商会使用。(牵头部门: 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村乡(民政局)、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责任部门: 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

3.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未经批准无偿(低价)将行政办公用房提供给行业协会商会使用的问题进行清理。(牵头单位: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村乡(民政局)、渤海新区财政局)

4. 行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违规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及取酬;对行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违规在协会商会兼职取酬。(牵头单位: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村乡(民政局)、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

四、方法步骤

“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自2018年4月开始,9月底结束,共分4个阶段。

(一)调查研究、动员部署阶段(4月)。按照党工委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研究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 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方案,动员部署,扎实推进。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作出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5月至6月)。各有关单位对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整改报告进行“回头看” “大起底” ,看问题是否清理到位、整改是否落实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并执行到位,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针对“回头看”清理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整改落实,逐一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

(三)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7月至8月)。对照“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以及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专题报告,组织开展全覆盖式交叉检查,深入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着重发现问题。

(四)全面总结、巩固成果阶段(9月)。牵头单位对“回头看”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针对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并形成专题报告,9月10日前报送渤海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一)明确责任分工。成立 “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此工作,我们要准确把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推动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会不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扎实有效落实。

(三)强化整改问责。对“回头看”查找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到位。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虚以应付、弄虚作假的,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渤海新区“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docx